義務教育學校要嚴格執(zhí)行均衡編班的法律規(guī)定,不得以任何名義設置重點班,切實做到均衡配置師資;考試結果不排名、不公布并以適當方式告知家長和學生,不得按考試結果給學生調整分班、排座位、“貼標簽”——在8月30日召開的新聞發(fā)布會上,教育部對新學期中小學教育教學工作提出了上述要求。
設置重點班,調集優(yōu)秀教師,匯集尖子生,是不少學校的通行作法,這么做迎合了所謂競爭“長板PK”的導向,一方面助長了家長的分數(shù)焦慮,另一方面導致了教育均衡與公平的跑偏,使得義務教育一定程度上成了所謂的“尖子”教育,大部分學生無緣獲得充分而有質量的教育。
毫無疑問,義務教育禁設重點班、均衡配置師資,對于促進教育公平、落實“雙減”目標是必要舉措。但也要看到,禁設重點班并非新鮮提法,只是此前沒有得到很好地執(zhí)行。
升學考試制度,導致差別化競爭的存在,分數(shù)作為競爭標尺之一,具有直觀性。在一些人看來,能夠體現(xiàn)一所學校、一個地區(qū)的教育水平高下的,往往不是“平均數(shù)”,更非“短板”的長度,而是“長板”有多寬多長。正因此,設置重點班不僅是家長所期望的,也是學校所熱衷的,尤其是一些師資較弱、生源質量較差的學校與地區(qū),設置重點班培養(yǎng)幾個尖子生,既節(jié)省力氣,又立竿見影。如此,不僅一些學校對重點班形成了依賴,而且重點班設置本身也容易成為競爭搶跑的手段。
禁設重點班,牽一發(fā)而動全身。首先,要從規(guī)范義務教育競爭秩序的角度切入,自上而下加大監(jiān)督管理力度,對“搶跑”零容忍,使之成為紅線,真正實現(xiàn)令行禁止。其次,禁設重點班,要將其置于地區(qū)與校際間教育均衡的命題中考量,將地方和學校從重點班依賴中解放出來,加大對義務教育的投入力度,提高師資隊伍整體水平,建立教師流動機制,增加有質量教育教學的普惠能力。再有,要完善學校教育教學質量的評價機制,使之更全面更科學,扭轉學校“唯成績”的業(yè)績焦慮,消除“尖子”教學的沖動,真正讓各學校的教育教學在均衡上有所改變和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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