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guī)定》,相比以前的“三包”政策有什么變化?3月4日,市消保委秘書長王彥勇,對新版“三包”政策進行了解讀。
王彥勇介紹,“新三包”中,最引人關注的是新增了家用汽車重大質量問題“7日內可退換”的規(guī)定。此外,“新三包”在2013年施行的《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guī)定》的基礎上,對經營者提出更加嚴格的責任要求,增加了家用純電動、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產品“三包”相關要求,同時也對“三包”責任范圍、退換貨條件相關內容進一步作出規(guī)范性要求。
新增“7日內可退換”條款
“新三包”最重大的變化就是新增了“7日內可退換”的條款。根據規(guī)定,家用汽車自交付之日起7日內,因質量問題需要更換發(fā)動機、變速器、動力蓄電池、行駛驅動電機或者其他主要零部件等情形的,銷售者應當按照消費者的選擇予以免費退換。“新三包”還將原規(guī)定中“三包”有效期內同一質量問題累計修理超過5次或者整車累計修理時間超過35日予以換車的限定條件,縮減為4次、30日。
按以前的“三包”規(guī)定,在退換車時,消費者應當向銷售者支付使用補償費。“新三包”則規(guī)定,消費者使用補償系數從原規(guī)定的0.5%~0.8%,調整為不高于0.5%。此外,“新三包”還規(guī)定,銷售者需賠償消費者因退換車產生的車輛登記費用、銷售者收取的扣除相應折舊后的加裝和裝飾費用,以及銷售者向消費者收取的相關服務費用。
對汽車“三包”年限,此前也有爭議。特別是一些熱銷車型交車時間較長,可能出現交車晚于開發(fā)票的情況。“新三包”將解決這一問題:新規(guī)對于家用汽車產品三包有效期的要求是不低于兩年或行駛里程5萬公里,保修期的要求是不低于三年或者行駛里程6萬公里,兩個期限均以先到者為準。開具購車發(fā)票的日期如果與交付日期不一致的,有效期和保修期應以交付日期起計算。
如果商家拒絕履行三包規(guī)定,“新三包”將由原來處罰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改為最高處罰50萬元。
新能源汽車納入“新三包”
目前,純電動汽車快速普及,電動汽車質量糾紛逐漸增多。此前有消費者購買的純電動汽車出現重大質量問題,向商家要求退換貨遭拒。車商理由是純電動汽車不在“三包”范圍內。
“新三包”將動力蓄電池、行駛驅動電機等專用部件質量問題納入“三包”退換車條款。規(guī)定家用汽車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7日內,出現因質量問題需要更換動力蓄電池、行駛驅動電機或者其它主要零部件等情形的,銷售者應當按照消費者的選擇予以免費換車或者退車。同時,“新三包”還要求生產者在三包憑證上明示家用純電動、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的動力蓄電池容量衰減限值,供消費者在選購車輛時參考。
“新三包”將新能源汽車相關內容囊括進去,可以有效解決消費者的后顧之憂,進一步規(guī)范新能源汽車市場,推動新能源汽車市場發(fā)展。
“新三包”強化生產者質量責任
在以往的消費者維權過程中,由于專業(yè)性的缺乏和信息的不對稱,普通消費者在汽車產品質量糾紛中往往處于劣勢地位。同時,高昂的維權成本包括時間成本成為阻礙消費者維護自身正當權益的重要障礙。
“新三包”強化了生產者的質量責任,要求生產者不得故意拖延或無正當理由拒絕銷售者、修理者提出的協(xié)助、追償等事項。同時,“新三包”借鑒國際通行做法,鼓勵有關組織建立家用汽車“三包”責任爭議處理機制,便于利用第三方專業(yè)資源免費為消費者提供公正、專業(yè)、便捷、高效的“三包”爭議處理服務,同時降低行政和司法成本等。(記者李平郭紅玉通訊員趙 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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