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來賓市忻城縣大塘鎮(zhèn)的韋女士向南國今報反映,其11歲的侄子用奶奶的手機在某平臺上看直播,男主播通過語音指導(dǎo)孩子操作,給另外一個主播打賞,花去4.8萬多元,再加上玩游戲,一共花去近5.4萬元。她向平臺和游戲公司申訴,并向當?shù)嘏沙鏊鶊蟀?,但一直沒有得到解決。
這名孩子的奶奶便是韋女士的媽媽。今年1月底,韋女士突然發(fā)現(xiàn)媽媽手機中5萬余元只剩下幾百元。媽媽一聽,差點暈倒在地。經(jīng)過詢問得知,原來這都是11歲的侄子干的。支付信息顯示,有4.8萬多元是在平臺上給主播打賞而支付的,其他的都是支付給游戲公司。
【資料圖】
春節(jié)期間,孩子玩奶奶的手機,平臺上一名男主播通過語音聯(lián)系孩子,讓他進入另一個直播間,教孩子充值打賞。男主播稱,孩子幫忙完成任務(wù)后,就能帶他玩游戲,升級段位、送跑車等。這深深吸引了孩子,他按照步驟一一操作。之后,男主播又指導(dǎo)孩子將所有的聊天記錄刪除。
得知此事后,韋女士立即聯(lián)系平臺客服和游戲公司,希望退款。可是,因為聊天記錄被刪除等原因,證據(jù)不足,平臺和游戲公司一直沒有退款。她到派出所報案,民警做了筆錄,但問題一直沒有得到解決。
那么,孩子是如何獲取手機開機和支付密碼的呢?原來,奶奶的手機使用的是人臉識別開鎖,孩子趁著奶奶不注意,拿著手機到奶奶面前晃了一下就解鎖了。而手機的支付密碼,則是之前孩子跟著奶奶上街,看見奶奶付款,他就悄悄記下了。
韋女士說,這些錢是她的爸爸媽媽打工、種桑葉辛苦賺來的養(yǎng)老錢。錢沒了之后,媽媽一直很壓抑,希望南國今報幫忙解決這個難題。
對此,廣西至和律師事務(wù)所律師李發(fā)翔表示,民法典規(guī)定,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jīng)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孩子喜歡看直播玩游戲,但其辨認能力有限,做出的行為往往超出了其能力承受的范圍。孩子家屬可以要求平臺和游戲公司退款。同時,成年人也要做好孩子的監(jiān)管教育,妥善保管財物及各種消費賬戶。
2月21日,南國今報聯(lián)系了該平臺。平臺表示已得知此事,正在與當事人溝通了解更多信息,將在核實后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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